本文目录一览:
- 〖壹〗 、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期间、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等应知法律要点
- 〖贰〗、熊律师说:《比较高院涉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通俗归纳
- 〖叁〗、疫情期间诉讼/上诉时效、期间可否中止/延长
- 〖肆〗、疫情袭来,我们如何应对特殊情况下的民事诉讼?
- 〖伍〗 、乙方注意了!要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需承担举证责任!
- 〖陆〗、比较高法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期间、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应知法律要点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九条 ,撤销权 、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实践应用:例如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的合同撤销权,应在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年的期间为除斥期间 ,不因疫情等因素延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获得某一项权力时暂时不得行使这一项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这就是除斥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诉讼时效是指经过法定的期间 ,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时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则是指在法定期间内,权利人未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法院将不再保护其权益。这个期间是为防止权利长期未主张 ,导致证据灭失、事实模糊,从而保护义务人利益的措施 。常见的诉讼时效期间有两年、三年等,具体根据不同类型的民事权利而定。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适用上存在差异。
法律意义与实务应用诉讼时效 债权人:应通过催收 、起诉等方式中断时效 ,避免证据灭失。债务人:若债权超时效,可主动抗辩以免除义务 。律师:需审查时效问题,为当事人提供策略建议。除斥期间 权利人:享有形成权时 ,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如撤销权、解除权)。

熊律师说:《比较高院涉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通俗归纳
〖壹〗、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贰〗、熊律师的说法是正确的,未尽到安保义务的物业公司 ,应向业主承担责任。
〖叁〗 、民事诉讼中,法官并非对所有有疑问的案件事实都能依职权庭后调查取证;在被告缺席庭审且法官对原告单方证据存疑时,若不涉及法定情形 ,法官也不能庭外调查取证。具体分析如下:职权探知主义的适用情形 辩论主义下,原告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反驳均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 。
〖肆〗、律师会见不得被监听,这是保障辩护权 、维护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熊昕案凸显了实践中这一原则面临的挑战 ,也引发了对辩护权性质、司法多元主义及律师职业价值的深入思考。
疫情期间诉讼/上诉时效 、期间可否中止/延长
疫情期间诉讼/上诉时效、期间可以中止或延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具体如下:诉讼时效中止 适用条件:根据上海高院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可理解为不可抗力 。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 ,相关诉讼活动不能正常参加的,可适用时效中止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因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因疫情封控在家,诉讼时效可依法中止 ,答辩、举证 、上诉等期间在符合条件时可依法顺延 。
疫情袭来,我们如何应对特殊情况下的民事诉讼?
面对疫情下民事诉讼的特殊情况,诉讼参与人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针对请求权行使障碍的应对以不可抗力抗辩并保存证据: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内因疫情(如隔离、封路等)无法行使请求权,应以不可抗力为由抗辩 ,并保存隔离证明、诊断证明 、出院证明等证据。
中年危机袭来,80后的我们应这样应对:面对中年危机,作为80后的我们,确实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来积极应对。中年危机通常伴随着职业瓶颈、家庭责任加重、健康问题凸显等多重压力。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职业规划与提升 持续学习:在职业生涯中 ,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是保持竞争力的关键 。
020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全国各地各行业承受了巨大冲击。面对困难与挑战 ,近百项纾困政策密集出台,数万亿元助企资金落到实处,各市场主体努力求存图强。
而今年 ,当疫情再次袭来,他自己的身体又在被癌症病魔折磨着,各种滋味涌上心头的河国荣 ,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1965年出生的他今年已经55岁,两鬓有了白发,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 ,30多年的演戏生涯并没有为他带来太多的名利。尽管人生坎坷,河国荣还是以积极的方式应对生活。
乙方注意了!要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需承担举证责任!
〖壹〗、乙方若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确实需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与疫情的关联性及具体数额 ,否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支持或仅酌定确认金额的风险 。
〖贰〗、不可抗力规则适用明确疫情或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法定情形,但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当事人主张免责时,须证明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并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因政府强制关闭场所导致无法营业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若经营困难未完全停摆 ,单方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
〖叁〗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
比较高法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
指导意见(一)的核心要点该部分强调司法服务保障功能 ,明确要求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合理界定疫情对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影响。例如,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依法认定不可抗力并免除部分责任;对劳动争议案件 ,需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避免机械适用法律。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调解优先 ,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担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 ,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资料内容详实,覆盖全面,既有理论讲解也有实操指导 。讲师授课经验丰富 ,讲解通俗易懂,重点突出。课程结构合理,模块划分清晰 ,便于按计划学习。配套讲义、习题等资料齐全,方便复习巩固 。








